2009年5月21日 星期四

陳威陶指控她「略誘」小蝦米 王靜瑩錯愕


藝人王靜瑩21日上午現身台北地方法院,為兒子「小蝦米」的監護權出庭,因為他的先生陳威陶控告她略誘兒子。王靜瑩表示,法院已裁定兩人輪流帶小孩一周,對於陳威陶提告,她感到十分錯愕。
王靜瑩表示,「我知道這件事情是在4月,其實很晚才知道,也沒什麼好討論,我就是配合偵查,當然很希望雙方能夠達成共識。現在小朋友…法院也做了暫時裁定,最後就是看離婚的時候法官怎麼判定。」
王靜瑩和老公陳威陶兩人的離婚官司仍在纏訟當中,兩個人私底下只有因為兒子的問題才會偶爾連絡。王靜瑩表示,雖然兩人婚姻玩完了,但小蝦米還是兩人的最愛,一切都以兒子為優先考量。
王靜瑩去年間向法院提出與陳威陶的離婚官司,以及兒子「小蝦米」的監護權,承審法官今年1月間裁定,父母輪流帶兒子一周,親權共同行使。陳威陶日前向北檢提告,指控王靜瑩略誘小蝦米,檢察官今日傳喚王靜瑩說明。
何謂【略誘罪】:
違反被誘人意思,如施用強暴脅迫手段或以詐欺方法,將被誘人置於自己實力支配下。如果被誘人尚未滿16歲,則縱是得其同意,也算是略誘。